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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现在的位置是: 首页 > 行业矩阵 > Q卫生和社会工作 > Q85社会工作 > Q851提供住宿社会工作 > Q8516孤残儿童收养和庇护服务
依据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(GB/T4757-2017)》,指对孤残儿童、生活无着流浪儿童等人员的收养救助活动。 包括下列孤残儿童收养和庇护服务: 孤残儿童救助、收养服务; 流浪儿童救助、收养服务; 儿童福利院的服务。 不包括: 孤儿、弃婴的收养、领养活动,列入8521(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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